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3-05-14 11:1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14       报名截止:2023-05-19
海安老坝港滨海新区,是我市为策应江苏沿海大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沿海开发的主战场,是南通沿海开发建设排头兵,海安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海安新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港集团)为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以及配套功能性项目开发等。因发展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态度端正,志愿在国有企业工作;
2.综合素质较好,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适应相关岗位履职的资格条件和专业技能;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岗位人数及岗位招聘要求
岗位人数及招聘岗位所具体要求的条件,详见《海安新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四、劳动关系及薪酬待遇
1.工资报酬:4000-6000元/月(按公司员工薪酬发放体系文件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所有正式录用人员要服从公司内部考核办法,实行聘任制,实施一年一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2.所需材料必须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交。报考人员所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5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报名地点:海安新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金港大道滨海商务大厦东侧一楼),咨询电话:0513-69898982。
5.资格审核:海安新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依据招聘公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复审。
6.报名时收取考试费100元。
7.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23年5月26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公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http://www.haian.gov.cn/hasrsj/gggs/gggs.html)
8.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9.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1.考试形式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为5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30%)和相关专业知识(70%),招聘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考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2)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
(3)加分:详见《海安新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加分项就高不就低,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2.成绩计算(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3.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http://www.haian.gov.cn/hasrsj/gggs/gggs.html)进行公示。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该岗位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办理入职时需携带与原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
七、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513-88260029咨询电话:0513-69898982
八、本简章由新港集团负责解释。